关于做好2023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9 点击数: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烟台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烟大校发〔2022〕30号)及《关于2023届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的补充说明》的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1月和7月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23年6月25日截止,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位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修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学位主干课程成绩每门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且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三)在籍学习期间学位外语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1.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60分以上。

(2)参加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2.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第二外语(日语、俄语、法语)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报要求

1.2023年1月毕业的高起本学生申请学位线下报送。2023年7月毕业专升本学生通过管理平台(https://cjmanager.ytu.edu.cn/)报送,具体申报流程详见工作群。

2.请各校外教学点汇总本教学点学生信息,进行统一报送。不接受任何学生的个人申请。请学生到所属校外教学点申报。

学位授予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毕业学生,并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知晓。未尽事宜,请联系函授科,联系电话 0535-6902521。


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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