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做出适当调整:
1.我校省内成人高等教育学费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所有专业为2800元/生/学年。
2.新的学费标准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
3.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初按学校规定时间通过“烟台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行交纳学费,其他交费方式一律无效;严禁各函授站(点)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学生学费,严禁一次性收取多年学费;如有未按本通知要求方式交费者,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违规收费的函授站(点)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函授站(点)资格。
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