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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2     浏览: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和《《烟台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烟大校发〔202230)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2026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6922日至930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学生本人以书面形式向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科提交异议申请。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联系人:沈老师,洪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025216911371

附件:2026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名单

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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