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关于对高飞翔等47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1-11-23 点击数:

烟台大学关于对高飞翔等47名学生

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函授站(点)、各有关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2017)、《烟台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烟大校字〔201878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对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高起专和专升本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高起本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至今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高飞翔等47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于2021113日在我院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公示期已过,决定对高飞翔等这47名学生(名单见附件)作出退学处理,并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烟台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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